啤酒瓶爆炸导致眼球摘除 消费者获赔21万
来源:华律网发表时间:2012年07月19日浏览:213 次
今年夏天,在一次吃饭的时候, 熊女士怎么也没想到,啤酒瓶突然爆炸,玻璃碴击中了她的眼睛,让她从此失去了左眼。昨日,经过五华区工商局黑林铺分局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,熊女士最终得到了厂家的一次性赔偿21万元。
今年6月26日,熊女士在家中与家人吃饭,不料饮酒过程中一瓶“澜沧江啤酒” 突然发生爆炸, 离啤酒瓶最近的熊女士最先受到袭击, 家人立即将其送到省红会医院进行抢救,经红会医院诊断,熊女士需要摘除左眼球。熊女士遭到飞来横祸,要求厂家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6万元,可是对方只愿意赔偿19万元。悲伤的熊女士一家人将此事投诉到了黑林铺工商分局,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和赔偿。
黑林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表示,接到投诉后,他们立即展开调查取证,首先要求厂家对该啤酒进行指认,得到确认后责成厂家人员到医院看望伤者并垫付前期医疗费用。在消费者前期治疗完成后,分局依据《产品质量法》等规定,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、调解。因消费者要求赔偿36万元,厂家只同意赔偿19万元,双方僵持了几个月。为化解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矛盾,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分局多次到厂家做工作。最终,厂方同意调解,根据有关法规规定,消费者因购买、使用或接受服务受到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。 昨日上午,在分局执法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,当事人双方达成共识,由厂家一次性赔偿消费者各项费用共计 2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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